摘要:我国当前湿地资源资产保护与利用存在权责关系不明、制度供给不足、资金保障不力等问题。文章尝试在委托代理机制框架下将湿地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以湿地特许经营合同和湿地特许经营许可分别承载民事委托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通过分析湿地特许经营的基本内涵,厘清湿地特许经营权的夯实行权基础、组织规划编制、开展市场化配置、加强运营管理、落实收益处置的实施逻辑,构建包括行政审批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合同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在内的湿地特许经营制度框架。
关键词:湿地?;ず屠?;湿地特许经营;委托代理机制;特许经营制度
中图分类号:X37;F06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5)05-0012-10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1061
基金项目:江苏自然资源智库2023年度开放合作项目“湿地特许经营制度研究”(ZK23011);江苏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项目“湿地特许经营权制度研究”(JSDY-2023F400)
作者简介:孙东方(1986—),男,江苏省泗洪县人,江苏省国土资源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公共管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自然资源管理政策。
通讯作者:金志丰(1981—),男,浙江省绍兴市人,江苏省国土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自然资源管理政策。E-mail:jinzhifeng118@163.com。